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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论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9-10-11 9:11:25         浏览次数:4419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近年来,教育移动应用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引导和规范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教育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办好网络教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教育移动应用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师生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的网络空间和学习环境。

  (二)基本原则

  科学施策、分类引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管理与服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分类引导不同教育阶段和类型、不同用户群体、不同功能用途的教育移动应用,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进行规范。开展专项行动治理乱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支撑发展,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

  多方参与、协同联动。以构建常态化的治理体系为关键,建立政府管理、企业履责、专家献策、学校把关、家长监护、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等多主体参与、职责明晰的综合协同治理体系。

  (三)工作目标

  全面治理教育移动应用乱象,补齐监督短板,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开发供给质量,营造优良发展生态,促进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和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平台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九)建立推荐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会同网信等职能部门探索本地区教育移动应用的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移动应用的评议,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教育部。推荐名单应保证质量,并保持动态更新。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教育移动应用的合法合规、功能性能、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测,对教育移动应用呈现的内容进行检查,为推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十)健全选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选用应当充分尊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确定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  |  联系电话:(+86)0551-63640226 邮编:230051 网站 皖ICP备060013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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